为更有效地发挥学院对于公共区域的管理,现制定石油化工学院公共区域资产损坏维修管理办法,请各单位参照执行。
一、指导思想
通过制度的实施,达到如下目标:报修方便,维修及时;科学管理,责任到位;长效服务,师生满意。
二、维修费用
1.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本着适用、节约、高效的原则,学院每年下达日常维修经费,按实际发生的维修维护工作量支付维修经费。
2.日常维修经费采取严格控制使用的方式,合理支配用于所管理的公用房、实验室、办公区域、会议室及行政办公室,基础设施等日常维修经费项目。
三、日常维修维护项目范围
1. 各实验室内下水道主管;
2. 各实验室内总水管;
3. 各实验室内总电源;
4. 各实验室通风橱防火阀(防火阀项目维修,学院为各团队提供一次全额维修资助,发生同类型故障后自行维修)至楼顶风机故障;
5. 各实验室通室外的大窗户钢化玻璃(本项目维修,学院为各团队提供一次全额维修资助,发生同类型破损后自行维修);
6. 各实验室门禁故障。
四、报修流程
1. 日常维修维护项目中涉及的公共设施维修维护,由相关人员以书面形式汇报至学院办公室,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实施维修。
2. 维修方式可采取自行维修和学院维修。自行维修指报修人员经学院批准后,可自行联系维修人员,维修完成后学院支付相关维修费用;学院维修指学院办公室负责人根据保修人员问题反馈,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。
五、其它项目
各实验室门损坏;各实验室门锁损坏;各实验室内电路跳闸、电路改造、电路维修;各实验室内水池、实验台、通风橱下水道堵塞等项目不属于学院日常维修维护项目,请相关人员自行联系物业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报修。
六、维修要求
1. 对于噪音较大的维修维护项目,请做到文明施工,选取非工作日施工;
2. 维修维护材料进场后应在维修区内整齐堆放,维修结束后,请将维修废料和垃圾等及时分类清理外运;
3. 维修完成时,必须彻底清运施工区内建筑垃圾,清运结束后方可竣工验收。
七、其它
未尽事宜,由石油化工学院负责解释。
石油化工学院
2023年9月25日